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和规范全国工程咨询行业发展,制定工程咨询单位从业规则和标准,组织开展对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地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和规范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咨询行业发展,实施对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工程咨询单位实行告知性备案管理。工程咨询单位应当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
业务承接: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在资质等级允许的范围内开展规划咨询、项目咨询、评估咨询及全过程工程咨询。工程咨询单位实行告知性备案管理。
资信评价有效期: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每年度集中申请和评定,已获得资信评价等级的单位满3年后重新申请和评定,期间对发现不再达到相应标准的单位进行动态调整。考虑到工程咨询市场实际情况,未达到标准的工程咨询单位可以申请乙级专业资信预评价。同一单位只可申请一次预评价,预评价结果满1年后自动失效。
主要政策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
2.《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
3.《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9号令)
4.《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发改投资规〔2018〕623号)
主要服务项目:
□资信评价初次申请咨询服务 □资信评价增项申请咨询服务
□资信评价重新申请咨询服务 □资信评价续期申请咨询服务
□资信评价变更申请咨询服务 □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常年顾问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