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并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监理活动。
业务承接: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并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监理活动。工程监理企业可以开展相应类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业务,工程监理资质代办,重庆建筑资质代办。
资质有效期: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每套资质证书包括一本正本,四本副本。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并发放。资质有效期届满,工程监理企业需要继续从事工程监理活动的,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申请办理延续手续。工程监理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主要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
4.《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
5.《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190号)
主要服务项目:
□工程监理资质首次申请咨询服务 □工程监理资质升级咨询服务
□工程监理资质增项咨询服务 □工程监理资质延续咨询服务
□工程监理资质吸收合并分立咨询服务 □工程监理资质变更咨询服务
□工程监理资质动态核查咨询服务 □工程监理资质常年顾问托管
□工程监理资质代办服务 □重庆建筑资质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