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测绘资质的统一管理,各区县(自治县)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资质的具体监督管理。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测绘资质由自然资源部受理和审批。除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测绘资质外,市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中心城区甲、乙级测绘资质申请受理和全市甲、乙级测绘资质审批;中心城区外各区县(自治县)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甲、乙级测绘资质申请受理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市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
主要政策依据:
1.《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自然资办发[2021]43号)
2.《重庆市测绘资质管理办法》(渝规资规范5号)
主要服务项目:
□测绘资质申请咨询服务 □测绘资质变更咨询服务
□测绘资质延续咨询服务 □测绘资质合并咨询服务
□测绘资质常年顾问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