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评审人员
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评审共9人,其中安全管理及作业安全3人、职业健康1人、生产设备设施5人,综合管理1人。此外,组长1人,项目负责人及报告汇总编制各1人。设备设施管理根据评审人员工作经历划入专业分工范围。
2 评审依据
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主要依据包括:
(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
(2)《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电监安全〔2011〕28号);
(3)《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细则(试行)》(电监安全〔2011〕83号);
(4)《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达标评级标准》(电监安全〔2011〕23号)。
3 评审范围
评审设备设施包括电厂机组主要设备及系统,化学、燃料、除灰、脱硫、脱硝等公用系统。
评审对象涵盖电厂全体员工及有关承包商。评审内容包括基本条件、设备管理、安全管理以及职业安全健康等。评审主要查阅了现场评审一年前的有关资料。
4 评审方法
(1)安全查表(SCL)法。依据《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对照检查。
(2)专家分析法。对技术性较强的内容存在不同分歧的扣分条款,先后多次组织专家研究分析和讨论。
(3)风险分析法。按照风险管控的思想,查找存在风险,提出重大问题及有关建议。
(4)雷达图分析法。运用“雷达图分析法”,对企业安全综合性评价,指出相对薄弱的环节。
5 评审程序
根据《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电监安全〔2011〕28号)、《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细则(试行)》(电监安全〔2011〕83号),主要评审程序如下:
(1)评审组内部会议:评审组召开内部工作会议,熟悉组织体系功能,部署本次查评工作任务及专业具体分工。
(2)首次会议:组织召开首次会议,评审组、企业领导和联络员参加会议。明确了评审的目的、依据、范围、程序,提出现场评审的工作内容、方法和要求,评审组认真听取了电厂概况和自评情况,评审组和联络员建立联系。
(3)现场评审:评审组依据《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达标评级标准》(电监安全〔2011〕23号),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现场评审。通过查阅企业安全文件和资料,运行记录和参数、电力设备设施有关台账和试验报告等,并进行实地检查验证,确保现场评审工作质量。
(4)评审专家分析会:评审组先后数次召开专家分析会,就查评工作进展情况、现场评审中发生的问题、适用的法规制度等情况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统一意见,形成共识。
(5)评审组与企业交流沟通会:根据现场评审初步意见,与企业相关领导和专业人员进行沟通,统一意见、形成共识。
(6)末次会议:组织召开末次会议,评审组、企业领导和联络员参加会议。组长通报各专业查评情况及总体情况,企业领导做表态发言及重点落实整改安排。
6 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共分为六大部分:
(1)第一部分:概述。主要介绍企业概况、生产设备简况、企业自查自评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及绩效等内容。
(2)第二部分:现场评审情况。主要介绍现场评审人员情况、评审依据、评审范围、评审方法及评审程序等内容。
(3)第三部分:项目评审情况。核心要求中各评审要素评审情况。
(4)第四部分:评审结果。
(5)第五部分:有关意见和建议。
(6)第六部分:附录部分。
7 评审结论
依据《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达标评级标准》,该电厂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评审13部分,评审总项139项,其中适用项118项,不适用项21项,扣分项44项,查证分值1485分,实得分1360分,评审综合得分91.6分。
通过对电厂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评审,该企业电力安全标准化基本条件符合要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满足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条件,依据《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符合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的标准。
8 问题及建议
针对现场评审发现的9项重要问题,督促发电企业认真制定整改计划,及时完成整改,并促进建立长效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机制,实现自我完善和持续改进,确保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1)部分班组制定的安全目标保证控制措施中,大部分内容照搬企业层面或部门层面的内容,未结合班组实际制定相应控制措施。建议基层班组制定安全目标控制措施时,应结合本班组从事的具体工作和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隐患等实际情况制定保障措施。
(2)本年度未发布有效的法律法规、制度、规程等清单。建议企业每年组织全面识别和获取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并每年发布有效的法律法规、制度、规程等清单。
(3)锅炉检修队外包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过期。建议根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4号)第十八条规定,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相关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接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尽快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培训取证。
(4)设备质量管控机制不完善,未制定《设备质量管理制度》。建议按照要求建立健全企业《设备质量管理制度》。
(5)机组励磁变电流互感器端子箱体及二次回路接地铜排未接地;发电机CT、PT端子箱本体及箱内接地铜排无接地线;主变就地端子箱内接地铜排无接地线。建议按《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能[2014]161号)、《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国家电网设备[2018]979号)等规定和要求实施整改。
(6)发电机#9、#10号轴承振动和绝对振动保护共用一个通道输出到汽轮机ETS系统。建议按照《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要求,对重要参数测点、参与机组或设备保护的测点进行冗余配置,冗余I/O测点应分配在不同模块上,测点分通道接入汽轮机ETS系统,以防止分散控制系统控制、保护失灵事故。
(7)电厂二期煤场东侧挡风墙部分彩钢板存在锈蚀固定不可靠,个别已经脱落,下方有人车进出,存在安全隐患。建议对二期煤场东侧及其它部位的挡风墙彩钢板存在锈蚀固定不可靠脱落隐患进行排查加固,防止脱落伤人。
(8)电厂脱硫设备部分管道介质名称、色标或色环及流向标志不完善、不清晰;企业生产楼南侧马路个别十字路口、丁字路口处无限速标牌;企业二期个别马路上方管架无限高限宽标识。建议完善发电企业生产设备管道介质名称、色标或色环及流向标志;在生产区域马路十字路口、丁字路口处设置限速标牌;在马路上方管架设置限高限宽标识。
(9)启备变铁芯接地电流超标被电厂评估为重大安全隐患,但未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五落实”要求。建议按照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相关制度,将未整改隐患列入年度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中,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落实完成时间,进行监督整改,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加强重大安全隐患监控,达到闭环管理的要求,切实做好本质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