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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印发全国电力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5-16 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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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开展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践行能源安全新战略,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四个安全”治理理念,健全完善双重预防机制,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显著提升电力安全生产总体水平,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总体目标

严格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统一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四个安全”治理理念要求,深入排查整治电力安全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推动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不发生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和设备事故,不发生电力系统水电站大坝溃坝漫坝责任事故,不发生大面积停电等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三、检查内容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明确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和内容,但至少应对照以下10个方面、33项具体要求,检查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1. 党组(党委)会议传达学习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各单位要及时召开党组(党委)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要求,深刻领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举措,并加强对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和监督考核。

2. 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

各单位要持续组织观看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生命重于泰山》,不断强化安全生产职责使命,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3. 树劳安全发展理念

各单位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把安全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到电力发展改革的各领域、各环节,不断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将安全生产摆在所有工作最突出位置,坚决摒弃“重发展、轻安全”的错误思想和认识。

(二)严格落实电力安全生产责任

各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三个必须”规定、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明确的“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及“安全是责任”理念要求,进一步明确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并切实履职尽责。

4. 落实电力安全地方管理责任

地方各级政府电力管理部门要自觉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和“三个必须”规定要求,切实履行电力安全地方管理职责,充分发挥就近就地优势,对本行政区域的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实施网格化、全覆盖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5. 履行电力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各派出机构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能源局授权,严格履行电力安全监管职责,督促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管控风险、消除隐患,提升安全生产水平;要强化电力安全行政执法,综合运用监管约谈、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手段,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6.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电力企业要建立健全上至企业主要负责人、下到一线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坚决消除责任盲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委员会,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监督体系,配齐配强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力量,保障体系机构正常运转,保障安全投入足额到位。

7. 严格安全生产追责问责

电力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监察考核,在职务晋升、薪酬待遇、评优评先等方面,严格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强对事故事件、重大风险隐患整治不力等的责任追究。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追责问责,对履职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有关直接责任人员和领导人员从严从快问责,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追责问责“宽松软”问题。

8. 配合做好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

地方政府电力管理部门要按照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61号)要求,组织供电企业对矿山非法采选用电行为进行查处。

(三)健全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

9. 健全落实双重预防机制

电力企业要不断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实施配套管理制度,按照“安全是技术”理念要求,运用技术手段持续排查风险隐患,建立并动态更新问题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治责任和措施,实施清单化管理,防范隐患恶化为事故。

10. 落实电力安全风险管控“季会周报”工作要求

电力企业要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1〕641号)要求,不断强化电力安全风险管控“季会周报”工作机制,认真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工作;构成重大以上风险隐患的,要及时报告并实施挂牌督办。

(四)持续推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11. 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巩固提升阶段工作

各单位要按照《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国能发安全〔2020〕33号)规定,持之以恒抓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缜密部署巩固提升阶段重点任务,积极推动相关措施落实,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夯实基础,建立电力安全生产长治久安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五)开展电力安全生产专项工作

12. 扎实开展防汛抗旱工作

电力企业要健全防汛抗旱领导指挥机构,明确工作部门,部署安排任务,狠抓措施落实;持续开展度汛安全排查,重点排查整治水电站大坝闸门启闭机及其应急电源、燃煤电厂灰场、核电站冷源、重要输电通道、排水泵极管渠、低洼地带场站等的度汛安全风险隐患;完善制度预案体系,健全抢险救援队伍,加强预案演练,提升灾害防范应对能力;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全力开展抢险救援,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和影响。

来源:国家能源局